產品詳情
GUJ30礦用堆煤傳感器(以下簡稱傳感器)產品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產品的用途和使用場所:該傳感器適用于煤礦井下、露天煤礦、選煤廠等工作場所,作為煤礦井下帶式輸送機機頭或煤倉的煤位檢測之用。
1.2 型號的組成及代表意義:
1.3 防爆型式: 礦用本質安全型 防爆標志為:Ex ib I Mb
1.4外形尺寸:385mm×128mm×63mm
1.5 環(huán)境條件
a. 大氣壓力:80kPa~106kPa;
b. 環(huán)境溫度:-0~40℃
c. 相對濕度:<95%RH(+25℃時)、大氣壓力:80~106kPa
d. 在有甲烷、煤塵爆炸性混合物的煤礦井下使用
e. 無足以腐蝕破壞金屬殼體及電器絕緣性的氣體;
f. 無淋水及其它液體浸入;
g. 無強烈振動沖擊的環(huán)境中。
h. 動作角度:30°±3°、極限角度:<70°、復位角度:10°±5°;
i. 輸出信號:一組常開、一組常閉
2 結構特征與工作原理:
2.1 結構:
傳感器由外殼、煤位觸桿、開關接點、接線端子等部分組成.
2.2 工作原理:
傳感器工作原理為機械開關式。當出現(xiàn)運輸機埋機頭、滿倉、滿煤漏斗時,煤觸及煤位傳感器的觸頭并推動觸桿偏離中心線之間的動作擺角大于20±3°時,傳感器動作,本傳感器能自動切斷運輸機的電源實現(xiàn)煤位保護。
3 主要性能:
3.1 接點容量:DC 12V/0.5A (備注:用于經(jīng)防爆檢驗合格的本質安全電路中) ;
3.2 接點接觸電阻≤0.1Ω,振動、沖擊后≤0.2Ω;
3.3 動作角度:20°±3°;復位角度:10°±5°;
3.4 動作性能:傳感器觸桿偏離正常位置至動作角度時,兩輸出端子應接通;傳感器觸桿自動返回原位到達復位角度時,兩輸出端子應斷開。
3.5探桿動作力:≤9.8 N,到底。